大荔企业商标注册需了解的内容
作者:渭南捷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4 08:40:28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简单来说,一是不属于现有技术,也就是在目前国内外所知技术之外;二是同样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没有被申请过,没有被记录过。还不明白?下面专利申请小编就为大家列出几种常见的情形。
1、相同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内容
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完全相同,或者仅仅是简单的文字变换,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相同的内容可以理解为包括可以从对比文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
2、具体概念与一般概念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相比,其区别仅在于前者采用一般(上位)概念,而后者采用具体(下位)概念限定同类性质的技术特征,则具体(下位)概念的公开使采用一般(上位)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反之,一般(上位)概念的公开并不影响采用具体(下位)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3、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仅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例如,对比文件公开了采用螺钉固定的装置,而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仅将该装置的螺钉固定方式改换为螺栓固定方式,则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
4、数值和数值范围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中存在以数值或者连续变化的数值范围限定的技术特征,例如部件的尺寸、温度、压力以及组合物的组分含量,而其余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相同,则其新颖性的判断应当依照以下各项规定。
(1)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内,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2)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与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部分重叠或者有一个共同的端点,将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3)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将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离散数值并且具有该两端点中任一个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但不破坏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为该两端点之间任一数值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4)上述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或者数值范围落在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内,并且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没有共同的端点,则对比文件不破坏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5、包含性能、参数、用途或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包含性能、参数、用途、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新颖性的审查,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包含性能、参数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权利要求中的性能、参数特征是否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如果该性能、参数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区别于对比文件产品的结构和/或组成,则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相反,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该性能、参数无法将要求保护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区分开,则可推定要求保护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相同。
因此申请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够根据申请文件或现有技术证明权利要求中包含性能、参数特征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不同。
(2)包含用途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权利要求中的用途特征是否隐含了要求保护的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如果该用途由产品本身固有的特性决定,而且用途特征没有隐含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发生改变,则该用途特征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的产品不具有新颖性。
(3)包含制备方法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
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该制备方法是否导致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的结构和/或组成。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断定该方法必然使产品具有不同于对比文件产品的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则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相反,如果申请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相比,尽管所述方法不同,但产品的结构和组成相同,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够根据申请文件或现有技术证明该方法导致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与对比文件产品不同,或者该方法给产品带来了不同于对比文件产品的性能从而表明其结构和/或组成已发生改变。
近期有朋友在问小编我:“想要在单一的海外国家进行海外商标注册,可以注册吗?”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国家进行单一国家注册。
当然了由于每一个国家的注册条件都不一样,所以根据海外商标注册地的不同,相应的一些条件或者政策也会不同,这就需要大家依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过虽然细节上会有所不同,但是对于商标注册的大体上还是相同的,下面就一起聊聊海外商标注册大致流程。
1.申请阶段
向所在国家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后,由专利商标局下发的一个受理文件,上面会有申请号和申请时间。
2.审查阶段
申请递交上去后会分配到一个审查员手中,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以及是否有与在先商标构成冲突的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审查员便会发出审查意见,如果不答复便会被视为放弃申请。审查没有问题或者答复审查意见以后官方接受申请的,便会安排公告。
3.公告阶段
商标审查通过后会进入公告期,官方会将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上,该公告每周在线刊登。
4.登记阶段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
注册商标赶早不赶巧,这是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希望小编以下介绍可以提高你们这方面的意识。随着人们对产权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注册商标,据统计,我国每天申请的商标数量越来越大,所以商标申请难度也越来越大,老生常谈,渭南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确定好商标名称之后一定要尽快申请,尽可能掌握在先权,免得出现撞车事故,得不偿失。
在当前我国“注册在先”的原则下,谁能早一天提交,谁就可以把握更大的主动权。如果想要避免资金和时间上的浪费,那么先期的事前检索必不可少,但是是否进行提交,这一抉择也是重中之重。如果一时不在意耽误几个工作日,因为盲查期的原因,检索结果不会有很大的差别,但是背后隐藏的风险却在一点一点增加。注册商标赶早不赶巧,你们一定要记住哦!
最近很多小伙伴突然收到商标被撤销三年不使用的文件,然后很着急的来问我,商标在我手上使用很多年了,怎么商标局会下发这东西给我怎么回事?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法律的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商标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三年的期限从注册之日开始计算。注册商标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上述所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从本质上说,商标的使用应当是具有商业意义的使用。单纯的渭南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作的权利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被人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后才开始使用的,其使用行为无效。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那么商标遇到被撤三的时候怎么办呢?当然是找我司来帮你处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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